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夏邑法院开辟“与榜样同行”专栏,陆续报道在不同部门、岗位辛勤耕耘的夏邑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传承榜样精神,追逐榜样之光,汲取奋进力量。今日推出刑事庭副庭长贾璐。
贾璐,男,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一级法官,2000年从夏邑县委党校调入夏邑县人民法院,先后在立案庭、办公室、济阳法庭、刑事庭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多年来,贾璐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审判一线深耕默耘、扎实工作、积极进取。2023年以来,个人结案126件,结案率91.3%,服判息诉率92.65%,无发回改判案件,各项审判质效工作均在全院名列前茅。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中层正职”、“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他时刻牢记作为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政治要求和思想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自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确立思想理论的定盘星,坚定理想信念的主心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认真按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及时、准确地进行案件审理,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判。在生活中,他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克服家里父母年纪大、身体不好,孩子上学等困难,自我严格要求,不参与任何违法或不符合法官职业身份的组织和活动。
他时刻保持强烈的责任心,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忠实履行法官职责。面对工作从不畏难,把困难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踏踏实实,尽心尽责。2017年,他调任济阳法庭庭长,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办理案件质量高,调解率高,效果好。在他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中,原被告系同胞兄弟,考虑到“哥哥”年逾七旬行动不便,且双方关系特殊,为方便纠纷化解,贾璐决定在当事人居住地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贾璐分别听取了当事人意见,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以亲情为突破口,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并达成一致意见,有效化解了一起兄弟反目成仇的案件,促进了家庭的和睦。
他时刻注意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面对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法律与情理、法规与风俗的对立和冲突较多的现实情况,他注意倾听群众诉求,耐心疏导,主动拉近与群众距离,庭审中宁愿适当延长庭审时间,也要让当事人讲完自己的诉请和事实,悉心指导当事人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尽量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口语化通俗化,以群众听懂明白为最基本标准,多次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和表扬。
他始终坚守公正司法,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2022年7月调入刑事庭工作以来,踏实勤奋,严谨细致,无涉诉信访案件,无发改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在审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身患疾病,在周口市郸城县住院治疗。为了尽快开庭,查明案件事实,贾璐多次联系住院治疗的被告人及其家属,在不干扰其治疗疾病的情况下,联合公诉人与合议庭其他成员共同去周口市开庭,逐一核实证据,充分听取被告人及公诉机关的意见,并作释法明理工作,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办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赋予法律温情和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