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老百姓过上一个暖心年、舒心年,2024年2月10日至17日(大年初一至初八),夏邑法院执行干警坚守岗位一线,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24小时接警出警,使执行工作不停步。
在执行过程中,对拘传的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使其明白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面临的严重后果。
王某与许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经夏邑法院审理,判令:被告许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欠款25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许某未履行,王某遂向夏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9月份秋收时节,执行干警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两次到许某家中进行查找,均未见到被执行人。经向周围村民询问,了解到被执行人常年在外打工,只在春节期间返回家中过年。执行干警决定春节前后再来查找。
2024年2月8日(腊月二十九上午),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但仍未找到。执行干警叮嘱申请执行人过年期间关注被执行人动态,有线索及时与执行110联系。2024年2月13日(正月初四),王某向夏邑法院执行110打来举报电话,称许某在家中。值班干警迅速出动,仅一个小时就将许某从家中带至法院。一开始许某比较抗拒执行,认为法院将其带走,致使其很没面子,且一直说自己没钱履行。执行干警详细了解了许某家庭情况,向许某进行释法明理,并出示拘留手续及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证据,许某态度有所松动,表示愿意凑钱分期履行。考虑到被执行人年龄较大、家庭情况确实较为困难、双方矛盾较大,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减免部分款项,一次性解决该案件。最终在执行干警近四个小时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许某于当天一次性拿出22500元,王某放弃下余欠款、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等所有费用。在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项并签署结案申请书后,该案件执行完毕,天色已经透黑。
夏邑法院在春节假期期间共出警22次,拘传被执行人13人,其中送拘2人,案件执行完毕5件,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196509元。夏邑法院将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