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夏邑法院开辟“与榜样同行”专栏,陆续报道在不同部门、岗位辛勤耕耘的夏邑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传承榜样精神,追逐榜样之光,汲取奋进力量。今日推出会亭人民法庭副庭长刘莎莎。
刘莎莎,女,198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通过河南省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考入夏邑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李集法庭、会亭法庭工作,现任会亭人民法庭副庭长、三级员额法官。
一、虚心好学,踏实肯干
作为一名硕士研究生,开始时很多人认为她只是把这里作为工作跳板,然而她却一直坚守至今。在法院工作的近十年间,她一直扎根基层法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自工作以来,她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态度,协助法官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正是因为不断地积累,2022年9月任命审判员后,她迅速适应了员额法官的角色。在办案的同时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当事人诉求,做好释法明理与判后答疑工作,同时以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她将敢打敢拼的精神融入到工作中,遇到困难不退缩,迎难而上,不抛弃、不放弃,她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履职尽责,公平公正
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办理马某诉某财产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马某的车辆损失由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在评估报告中明确写明对其中需要更换的变速箱和三氧催化由保险公司予以回收,但在庭审中询问原告时,原告称该两项部件已经作为废品卖掉。对于原告此种不诚信的行为,引起了刘莎莎法官的注意,她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车辆进行复勘,以确认车辆是否更换该两项部件。经勘验确认更换后,原告主张对残值予以评估并在车辆损失中予以扣除,考虑到评估残值价值较低,而由保险公司回收更加合理,刘莎莎法官对原告的主张并未支持。同时,考虑到原告不诚信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审判活动,且将本可能再利用的零部件作为废品处理浪费了社会资源,有违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故在判决中认定原告车辆损失时,将该两项部件相应的市场价值予以扣除,并判决评估费由原告自行承担,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三、倾心调解,定分止争
在办理项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二人长期分居,项某已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而张某依然不同意离婚,且庭审中情绪十分激动。庭后其母亲多次到法院找到刘莎莎法官,表示张某情绪十分不稳定,如轻易判决离婚其担心张某会做出过激行为。得知该情况后,刘莎莎法官多次与被告及其亲属,以及被告所在村委负责人沟通、了解情况,在保持与被告母亲、辖区派出所、村委会紧密联系,准确掌握被告的动态,确保不会发生突发事件的同时,刘莎莎分别从“法、理、情”三方面向双方,尤其是张某释法析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促使双方认识到应当理性面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重新建立平稳的生活秩序,避免在旷日持久的离婚争执中加深对各方、尤其是对于孩子的伤害。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就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意见。“我最担心的事情不但没有发生,而且通过这场诉讼,儿子在法官开导下,敢于直面婚姻,这多亏了刘莎莎法官的用心调解,挽救了两个家庭。”张某的母亲真诚表达感激之情,并向刘莎莎法官送上了锦旗。
十年光阴荏苒,刘莎莎法官对工作的热情不减。2024年,她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身于审判事业,为夏邑法院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