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夏邑法院李集法庭结合“执行110”警力,联合车站镇政府,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成功将申请执行人被水泥堵死的排水管道改道疏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侯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2021年秋,侯某门前的村道修建成水泥路,路面抬高,侯某在其大门西侧预埋了排水管,排入村道南侧公用沉淀池,李某认为侯某的排水管对着其家坟地,影响风水,致其家人生病,双方多次就排水一事发生争执,李某用水泥堵住侯某的排水管口,阻止侯某排水,双方经村委多次调解无果后诉至夏邑法院。夏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停止侵害,疏通侯某被堵的排水口,确保侯某能够正常排水。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侯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勘察现场
执行案件立案后,李集法庭庭长郭希海多次前往申请执行人家门口勘察现场。申请执行人侯某的大门两侧各有一个排水口,现在使用的西侧排水口横穿村道,排水方向与被执行人李某祖父母的坟地相对,李某强烈要求侯某将排水管改道,或者使用大门东侧的排水口,但侯某房屋院内的地势东高西低,客观上不能使用东侧排水口排水,因双方多次发生争执,侯某也不愿将排水管改道,坚决要求按照判决内容疏通原排水管道。
善意文明
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在被告强烈阻止原告使用原排水管道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虽能使判决确定的疏通排水口得以实现,但这种情况显然即使案结也难以事了,极有可能再生纠纷甚至会造成冲突升级。为彻底化解纠纷,李集法庭庭长郭希海、副庭长何永涛学习“枫桥经验”,多次与村委干部共同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多方释法说理,力促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本着既能使申请执行人正常排水,又能在风俗人情方面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的原则,与两方当事人说法理,论人情,最终初步拟定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管道改道方案。
周密部署
清明节前,郭希海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改道方案,商定于假期后第一天前往现场动工改道。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李集法庭与院执行局共同制定了详尽的执行方案,经过周密部署和安排,7日上午,李集法庭干警、“执行110”法警共16人,出动5辆警车,1辆救护车,并邀请车站镇管区书记、村委干部一同前往车站镇案涉现场,开展强制执行活动。
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再次向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确认现场情况及施工方案,在双方都认可后,动工对侯某的排水管道进行疏通并向东改道。随着施工师傅打破路面的轰隆声,双方当事人间的心结也被纾解。经过近4个多小时的施工,成功将排水管改道,眼看施工完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如释重负,并共同承担了施工费用,“‘财去人安’这钱我愿意花!”。至此,该起案件终于成功执行完毕。
夏邑法院李集法庭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将“枫桥经验”延伸到执行工作中,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矛盾的终局化解两个方面开展执行工作,坚持以调促执、调执合一的办案理念,在有力执行案件的同时,确保矛盾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