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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子女年满60周岁依然要赡养老人吗?

发布时间:2024-04-12 09:48:51


“父母者,人之本也”
赡养老人是成年人的义务,

如果子女已年满60周岁,

本身已无劳动收入,

赡养老人的义务是否可以免除?

请看一起97岁老人起诉8个子女的案例。

案情简介

李氏97岁高龄,丈夫已经去世,育有8个子女,其中5个子女年龄已超过60周岁,其余3个子女也有50多岁。2023年,李氏因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但8个子女对如何赡养李氏,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有的提出年纪大无收入没有能力赡养,有的说等老人的钱花完再说,有的愿意赡养却迟迟不见行动。李氏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8子女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氏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其生活费和住院的医疗花费,8名被告作为成年子女应当负担,子女年满60周岁也不能免除赡养老人的义务。李氏系农村居民,参照上年度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考虑到8名被告中5名已经年满60周岁,酌定5名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用130元为宜,其余3名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用160元为宜。

法官说法

赡养孝敬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让老人能够获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幸福感。即使子女已经年满60周岁,没有劳动收入,在法律上仍然有赡养年迈父母的义务,只是法院在裁判时会酌情考虑在赡养费上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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