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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围绕“五个步骤”消除信访隐患

  发布时间:2010-05-31 14:13:47


    为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消除信访隐患,夏邑县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围绕“五个步骤”,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认真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一位接访人认真倾听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并及时答复和办理,做到不敷衍,不推诿,不隐瞒,使来访者满意。

    二、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要求各业务庭对本单位不稳定因素要逐案摸底排查,澄清底数、造册登记,并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早发现、早稳控。

    三、认真梳理敏感类、群体类等案件。针对群众反应的敏感类、群体类、热点类等容易引起信访案件的问题,在认真清理、有效预防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监控范围,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处理谁”的原则,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超前预案、重点稳控。

    四、因案施策,分类化解。要求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要深入分析案情,对确有问题的案件,进入复查再审程序;对确有瑕疵但不足以再审的案件,多做释明工作,对案件确无问题,但上访人生活十分困难的,通过向党委、政府汇报,发放救助金等多种渠道,及时予以司法救助。

    五、主动下访、消除隐患。对判后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变坐等群众上访为案件责任人主动下访,使信访工作阵线前移,从源头上减少或者消除信访事项的发生,降低社会矛盾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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