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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银发人生”,夏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赡养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4-05-07 15:16:29


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夏邑法院王集法庭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为妥善解决和化解家庭生活矛盾,向怠于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发出全市首份《家庭赡养指导令》。

尹老太爷和丁老太太年逾古稀,膝下育有六名子女,本应安享幸福晚年,但近年来因身患肝硬化、肾囊肿等疾病多次住院治疗,夫妇二人罹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担负生活支出,遂向夏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六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等。

王集法庭蒋昊伸接手案卷材料后,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多次前往当事人住所地了解情况,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结合案件情况分别向六名子女发出《家庭赡养指导令》,责令其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积极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该令发出后,子女们表示将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本次发出的《家庭赡养指导令》,是王集法庭在家事纠纷领域作出的一次有益尝试。旨在通过释法明理,弘扬文明家风,能动履行司法职能,促推涉老纠纷源头治理、高效化解,努力在司法领域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亲传统美德和孝道文化,为老年人“有尊严、有价值、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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