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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28 16:31:3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做深做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水平,5月23日下午,夏邑县人民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题党组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德慧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各人民法庭庭长及相关干警参会。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各人民法庭庭长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审判质效、诉源治理等五个方面,向院党组详细汇报法庭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和困难等,并针对人民法庭观摩活动中学习到的有益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辖区法庭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院党组成员、分管法庭工作院领导赵艳对各人民法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讲话。刘德慧对各人民法庭工作开展中存在不足和困难进行了交流座谈,并逐一给出指导意见。刘德慧对法庭干警能够牢记工作初心、强化担当使命,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及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即我们要放宽眼界,向观摩活动中优秀法庭学习,努力找差距、补短板,争取在现有成绩上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提升。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更好发展,会议强调:一要增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荣誉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脚踏实地,把各项工作做扎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力量,齐心协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二要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工作思路。要坚持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积极融入全县工作大局。要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多学习借鉴先进法院工作经验,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找准与辖区契合的方式方法,努力取得实效、赢得民心、擦亮品牌。三要切实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人、财、物向法庭倾斜,配齐配优法庭力量,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和坚强的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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