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办案到田间,矛盾化解在村庄 发布时间:2024-07-09 16:15:05
七月的骄阳肆意烘烤着大地,炎热的空气仿佛凝固,为妥善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孟敏庭长的脚步却没有丝毫犹豫,与书记员一起前往土地现场,顶着烈日,对争议的几宗承包地一一进行勘查、确认。
原告李某与被告孟某系婶侄关系,原告李某丈夫在多年前去世后李某改嫁外地,由于在新住所地没有承包地,加上孩子生病,家庭困难,要求孟某家把耕种的承包地返还,诉前经所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原告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为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勘查结束后,孟敏法官及工作人员顾不上休息,在村委会与村民组负责人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存在亲属关系,有各种利益交织,双方又各执一词,互不退让,提出各种条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面对此种情况,孟敏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围绕双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理两方面作为切入点充分释法说理,经过数个小时的艰难调解,直至中午1点半,双方才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
中国老百姓有“和为贵”的传统观念和根深蒂固的厌讼心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途径,也是群众最容易接受的解决方式。法官多跑跑腿,多动动嘴,多听听当事人的想法,多进行劝解,多坚持一下,案件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办理每一起“小案”,只有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情同此心”的换位思考,才能让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真正实现“案结”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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