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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枫”景|夏邑法院李集法庭成功化解邻里种树纠纷,促进乡村和谐

发布时间:2024-08-01 09:28:47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抵对门。近日,夏邑法院李集法庭审结一起邻里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双方多年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邻里关系得以恢复和谐。


原告潘某与被告王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因房屋西侧坑沿种树问题产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后经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王某需在2024年开春前将种植在潘某家西侧的两棵杨树移走,并承诺不再在此处种树。然而,王某未按协议履行,导致双方矛盾再次升级。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还是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潘某依法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停止侵权排除妨害。

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何永涛多次深入现场勘查,并与村委会沟通了解情况。7月29日下午,何永涛与法官助理李静来到原、被告家中,再次对现场进行勘查,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某同意清除树木,潘某则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双方和好如初,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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