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半,法院的警车已停在老旧的机械厂家属院外。执行法官此行的目标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住在三楼的陈某。此案的特殊性在于,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曾是三十多年的老邻居,两家关系曾好到可以互相托付家钥匙。
三年前,陈某儿子结婚买房首付款差八万,便向老邻居刘某开口,对方二话没说就从银行取了钱,借款只有口头约定,借条是后来补的,两家人依旧常来常往。转折发生在前年,刘某妻子手术急需用钱,他多次向陈某提及还款,对方总是说手头紧再缓缓,催了几次无果,两家的关系逐渐冷淡。
后刘某无奈提起诉讼,经判决法院支持了刘某诉求,但陈某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陈某除每月两千余元的退休工资外,名下无存款、无车辆,唯一财产是这套65平方米的破旧家属房。
简朴却整洁的客厅里,陈某面对执行法官,坦言承认债务,也言明现状:工厂效益下滑,退休金微薄,儿子婚后经济也不宽裕。他表示愿意还钱,但请求给予时间。刘某也被传唤到场,老邻居面对面气氛有些微妙。熟人间的借贷纠纷往往需要在刚性的法律判决与柔性的人际关系之间找到平衡点,执行法官没有急于施压,而是从双方长期关系入手调解。经过沟通,刘某了解到陈某的实际困境,态度有所缓和,陈某也再次表达了还款意愿。
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方案:陈某每月从退休金中拿出固定部分,其子也承诺每月补贴,计划在三年内清偿债务。刘某主动放弃部分利息。法院依法对房产进行“活查封”——只要按时履约,陈某就能继续居住,房屋不会被处置。
签字时,陈某认真写下自己的名字,低声对刘某说了句抱歉。刘某沉默片刻,回应道:“先这样吧,把日子过好要紧。”
这起案件顺利解决,得益于执行法官对“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把握。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恶意逃避债务但暂时履行困难,没有机械地立即启动房产拍卖程序,而是沟通促成执行和解,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路径,又维护债务人的基本生活尊严,也为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留下空间。
离开家属院时,天色已大亮。这起标的不大、情节简单的借贷案件,其处理过程和结果,恰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微观写照。而我也将带着对法律与人情的这份理解,继续奔赴下一个需要司法力量抵达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