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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法院依法处置一起案外人教唆拒执案件

发布时间:2026-05-22 17:04:14


  近日,我院依法处置一起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案件,执行干警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1.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司某、韩某与李某等五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依法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亦未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案件陷入僵局。经我院张贴执行公告,向社会征求执行线索,申请执行人司某通过执行110报警提供被执行人行踪信息,我院执行干警迅速响应,将被执行人刘某、李某拘传至强制执行中心,并拟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以未成年子女无人照看等为由抗拒拘留,其亲属还将其两名未成年子女送至医院,企图阻挠执行。

2.关键突破与处置
  执行干警在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沟通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每次接听电话时都支支吾吾、眼神躲闪,且接听电话后对案件履行态度发生巨大转变,怀疑有人教唆李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随即查验其手机,发现手机中有多次通话录音证实其亲属多次教唆其如何躲避执行干警的查验,甚至指使她将未成年子女送至医院,以此阻挠拘留。
  固定关键证据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问话训诫并制作执行笔录,同时与相关案外人联系,警告其教唆拒执的行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面对确凿证据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刘某、李某幡然醒悟,深刻认识到规避、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并主动足额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相关案外人亦主动到院接受执行干警的训诫并出具悔过书,郑重承诺绝不再犯。

3.夏邑法院郑重提醒
  1.被执行人应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以转移财产、隐匿行踪、抗拒执行等方式规避执行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案外人切勿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出谋划策、提供帮助,否则将可能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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