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根主线,严把各个关口,评查案件做到“五个并重”,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一、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并重。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抽调四名责任心强的法官,到评查办专门负责案件质量的评查;专门制定了科学详细的《案件评查标准》、《案件质量管理办法》。
二、主动纠错与被动纠错并重。评查办按照院里的规定,每月对上月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重点抓好纠错和整改;同时,对涉诉信访案件、各级领导督办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和监督,从而使监督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三、普遍评查与重点评查并重。在进行全面评查案件的同时,夏邑县法院把发回重审、改判、申诉信访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把责任心不强的法官办理的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把当事人投诉率高的法官办理的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
四、精品案件表彰与有质量瑕疵案件处罚并重。制定了《百分考核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于从程序到实体,从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到政治效果办理的都比较好的精品案件,进行物资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对评查出来的质量问题有详细的处罚标准,按照案件瑕疵的大小,对承办法官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罚。每月评查出最好和最差案件,进评点批注后,制成展板,并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展板。
五、案件质量与队伍勤政廉政建设并重。在案件评查过程中注意收集办案法官违反“五项禁令”和具备“十三个不得有的行为”的线索,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及承办法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发现苗头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