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探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新途径,总结出“一二三四五”工作方法,收到了较好效果。2010年上半年共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28件36人。
牢树一个意识。要求刑事庭全体法官要牢固树立“教育、挽救、感化"意识,对未成年犯罪,不应以惩罚为主,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强教育,从轻判处,让他们在法官的帮教下认罪,重拾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开设二个课堂。该院为未成年人开设两个课堂,一是在刑事庭建立“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刑事庭法官联合学校、社区等共同组织未成年接受自我保护教育。二是开设“未成年法制心理咨询课”,选派两名法官经常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心理咨询,不断疏导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健康心理。
整合三方力量。整合法院、社会及家庭三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合力搞好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犯罪预防工作及犯后帮教工作。
制定四项细则。 为使全面维权工作有章可循,该院制定了《关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立案及信访工作细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细则》、《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细则》、《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执行工作细则》。规定了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立案、信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应当坚持人性化司法理念,遵循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为其提供司法救助;应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层面的教育疏导工作,体现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原则;应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在程序上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在实体上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五项活动。一是选择一些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刑事案件,组织学生分批旁听刑事案件的庭审。二是开展“育蕾工程”,选派两名法官深入辖区内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三是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例会或调查分析会,以对未成年人维权、帮教工作作出总结与提高。四是每年组织判处免刑、单处罚金、缓刑、管制或刑期与押期相同的未成年罪犯召开一次座谈会。五是每年举办一次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如模拟法庭,百题问答,主题班会,与老师、学生的心灵对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