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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四项监督”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发布时间:2010-07-05 17:10:11


    结合“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专项整改活动,夏邑县人民法院从健全审判工作监督机制入手,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通过抓好“四项监督”,深入推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抓好审前监督。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要求立案庭在立案时将当事人基本情况以及立案时间等输入微机,利用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在案件受理后,即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审判、执行意见反馈表》,告知当事人举报办案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和协助法院做好廉政监督的责任,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全面部署案件审理前的监督工作。

    二是抓好审中监督。院党组和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抽查庭审,随时进行庭审旁听,看审判是否公开、是否按期开庭、开庭是否走过场、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实现、适用程序法、实体法是否正确等,通过听庭监督,让庭审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主管院长经常性检查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听取案件审理、执行进度汇报,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发现案件处理结果存在问题的,要求合议庭重新合议一次,合议庭仍坚持原来意见的,由主管院长签字后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是抓好审后监督。由案件评查办公室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全面进行质量评查,对存有瑕疵的案件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确需启动再审程序的,及时启动再审,促进了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院纪检监察部门随机选取100件审执案件进行回访,全面了解办案人员在立案范围、审理程序、案件处理、执法态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当行为,促使其廉洁自律;将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特定案件除外),进一步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外界监督。

    四是抓好业外监督。将家庭助廉工作纳入法院日常工作中,院纪检组向干警家属发放了《助廉倡议书》,要求法官家属首先当好“廉内助”,支持法官严格执法,严格办理每一起案件,对上门说情、送礼者耐心解释,做到非分之礼不收、不明钱财不收;当好“监督员”,密切监督法官8小时以外的活动,发现家人有违法违纪苗头和倾向时,要及时敲敲警钟,及时制止,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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