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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四访化解社会矛盾保稳定

  发布时间:2010-08-04 08:08:11


    2010年以来,夏邑县法院积极开展“四访”活动,使一些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得到及时较好的处理,有力的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开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天天“接访”暖民心。该院实行院长工作日接待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都安排有院长或副院长接待来访群众,为他们解答和解决所反映的问题。同时设立了投诉箱,开通投诉电话。当事人在不方便来法院的情况下,可直接拨打投诉电话,接听院长能当即答复的,当即进行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按规定责成有关人员拿出解决方案,尽早给予答复,争取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下乡走访察民情。2010年初,院统一要求所有干警要主动走下去,深入社区、乡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向群众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一个月的大走访活动,该院收取群众意见及建议120余条,就这120余条意见和建议,院统一整理归类,对合理化的建议给予采纳,对群众提出的法院又确实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向群众反馈。  

    带案下访解民忧。2月份开始,院里对以前曾经到法院及其他部门信访的当事人及将可能引起信访的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排查,建立台账,登记造册,选派法官带案下访。在带案下访活动中注重因案施策,区别对待,分别处理,将工作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加大与乡镇党委、政府等有关的沟通协调,努力做到对有理上访的纠错到位,对裁判有瑕疵的解释到位,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帮抚到位,在法院的职权范围内尽力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判后回访释民惑。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重点回访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决、严重超审限的案件;案结事不了,当事人仍然信访的案件;还包括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涉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案件。判决下达后,释法明理不彻底的,继续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确保当事人服判,发现有可能出现上访苖头的案件后,及时   答疑与劝访工作,避免新的矛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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