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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六项措施实行判后跟进服务真正体现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0-08-24 09:03:56


   为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办案效果,夏邑县法院积极推进判决案件的后续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实行判后跟进服务案件1500余件起,判后回访19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余万元。

    一、设立判决咨询台,实行宣判释案制度。对没有代理人、辩护律师的当事人,在宣判后主动讲解说明,让诉讼群众明白判决中法律术语的含义,理解如何依靠证据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的依据和判决内容,做到法律维权明明白白。

    二、推行判决书后附法律条文制度。在判决书后附相关法律条文,并有针对性的在部分少年刑事、民事判决后附加法官箴言、法官后语,侧重从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世俗人情方面息诉劝导,促使案结事了。

    三、实行执行程序告知制度。在结案后,执行法官主动将判决信息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属于移送执行的,及时启动执行程序;属于其他案件的,依据判决生效时间,在自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主动打电话、发短信或捎口信通知权利人,提醒及时申请执行,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四、实行判后回访制度。利用巡回办案或是打电话,对案件进行跟踪和回访,倾听当事人对法院审理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同时,向他们解释、解答案件中的法律疑问,宣传法律知识,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判后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实行申诉信访释案制度。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对当事人的申诉、信访,由原承办法官或与立案信访法官共同对当事人进行释案,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六、该院建立起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经济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一时无法实现合法权利的群众提供经济补偿和帮助,保障其渡过难关。该院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当事人的生活难题,让他们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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