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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0-09-03 09:42:37


    9月2日上午,夏邑县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了由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这是该院贯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的新尝试,也是行政审判工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该起案件是一起刘××不服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的案件,当事人亲属及部分群众参加了旁听。

    为使这次庭审圆满成功,行政审判一庭进行了精心准备:一是精心挑选陪审员成员,这次陪审团成员共有11人,其中既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有工人、有农民,也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医生、有教师,也有商业、企业界代表,大部分都是基层群众,且普遍素质较高;二是确保陪审团成员按时到位。为确保陪审团成员按时到位,行政一庭的同志反复多次给陪审团成员电话、短信联系,开庭前的头天下午又全部核实一遍。三是召开“两会”。一是合议庭前准备会,合议庭成员在一起研究案情,进行分工;二是陪审团成员会,当天上午八点三十分,第一次陪审团会议召开,会上,主管副院长王相云首先代表院党组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然后介绍了陪审团的重要意义,最后,行政一庭庭长朱勇向大家介绍了案情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每人分发材料一份,会上还推选了一名陪审团团长和一名副团长。四是精心准备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层次分明,中间专门休庭十分钟征求陪审团成员对庭审的意见及有无问题发问,庭审后及时组织陪审团对案件进行了讨论。11名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聆听了审理经过,做了详细庭审记录,并按照庭审程序,以合议庭成员身份对案件进行了庭后合议,并向审判长提交了书面意见。审判长采纳了人民陪审团提交的意见,决定对案件择日宣判。

   夏邑县电视台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跟踪录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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