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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法苑春来百花鲜 巾帼又现奇葩香

-记夏邑县法院会亭人民法庭庭长张艳

  发布时间:2009-08-04 10:01:06


    张艳,女,36岁,本科文化,现任夏邑县人民法院会亭法庭庭长。

    1992年张艳同志自河南省政法学院毕业分配至夏邑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夏邑县法院郭庄人民法庭、经济二庭、民事审判一庭、会亭人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十几年来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诚实做人、踏实工作,为平息民间纠纷,确保一方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她曾先后被评为优秀书记员、优秀审判员、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商丘地区十佳法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各一次。

         一、认真钻研业务知识   刻苦求索办案技巧

    对于法官而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司法技能是两大“看家本领”,而丰富的法律知识则是基础。张艳同志虽然从法律院校毕业,但她并不满足学校学习的知识。自进入法院以来,为了使实践和书本知识有机地接合,她抓紧一切业余时间学习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民事案件分门别类,整理读书笔记和阅卷材料,在很短的时间内,各类案件的难点、突破点,在审判中如何掌握已基本做到心中有数,对以后的审判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另外她还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法律本科的自学考试,通过努力,在参加工作后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本科文凭,为日后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业务基础。

    在审判工作的实践中张艳同志认识到: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接触的多数是农民群众、职工之间的日常琐事,这些民事案件没有刑事案件的精彩场面,也没有行政案件的矛盾对立,又加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古言,更给民事审判披上繁杂的面纱,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民事法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基于这种认识,她认真地思考如何做。通过总结,便发现要想处理一起成功的民事案件,认真揣摩当事人的诉讼心理状态非常重要。找到这一突破口,她便坚持在庭审前认真阅卷,查看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开庭前试着探询一下当事人的心理想法,在诉讼中抓住当事人的每一点细小的心理变化,从而认真进行比较,耐心做调解教育工作。有的当事人对律师所说的观点偏听偏信,有的当事人不尊重事实,故意避重就轻,有的当事人满腹委曲不知如何主张权利——面对这些当事人,她并不以个人的情绪来对待,而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进行说服,使他们通过了解法律来分清自己的责任,进而服判息诉。几年来,辛勤的汗水换来丰收的硕果,自从事民事审判以来,张艳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起因主观原因发还改判的案件。

        二、以德先行对待工作   公正司法严以律己

    司法公正,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要求。对于人民法官而言,作出公正、权威和具有公信力的司法裁判,解决不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是人民赋予的重任。张艳牢记职责,把“公正司法”镌刻在心中。近年来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精湛的审判艺术圆满审结了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社会矛盾激烈的疑难案件。 2007年3月份,冬天的寒意还没有退尽,有一对年迈的夫妇托着沉重点步伐到法院状告其子不尽赡养义务,后来他们的案件转会亭法庭由张艳承办。这对夫妇似乎内心有许多委曲想向法官诉说,他们找到张艳,当时她正在办公室制作法律文书。两位老人头发已经斑白,身上穿一件黑色的破棉袄,老人的妻子表情呆滞,经介绍才知道有脑炎后遗症。张艳慌忙把他们请进屋内,询问情况。老人内心有些激动,抖动着嘴唇哭诉四个儿子的不孝:平时其子不仅不给其钱粮,其儿媳见其不顺出口就骂——。听了老人的哭诉,她眼睛不仅也湿润了,安慰老人一定要为他们主持公道。为了起到批评教育的作用,开庭前三天即向群众发出旁听公告,开庭时面对许多旁听人员,张艳言辞对其子进行说服教育,并当庭让其子向老人赔礼道歉,并判决其子每月履行一定的财物。老人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难有的笑容,握住她的手颤抖着,许久说不出一句话来。这样的案例还很多很多,可爱的5岁小男孩楠楠被医院医生诊治时误断了腿伤,得到了合理的赔偿,陈爱真夫妇恼对公堂经调解又破镜重圆;韩福德等七位职工追索劳动报酬拿到判决书后向院领导、县人大写去了感谢信——这一个个案件的正确处理,一面面锦旗的获得,除使张艳感到内心的喜悦和欣慰外,更多地感受到法官应该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也使她通过一个个案例严格要求自己,不为人情所动,公正为百姓做事。

        三、巾帼担重任   拓宽思路勇于创新

    2005年经党组研究,张艳同志调到会亭人民法庭主持工作。  会亭人民法庭是夏邑县法院派出的基层人民法庭,其坐落在夏邑县南重镇会亭镇,分别管辖会亭、郭店、歧河、业庙四个乡镇的民事纠纷。会亭法庭2005年以前连续几年年在全院的整体工作中位居末位,整个庭处于瘫散状态。张艳同志毅然安顿好年幼的孩子,不怕坚苦,这位外表柔弱的女子凭借着火热的情怀和对人民深切的关爱,勇敢挑起此付重担。她首先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摸清所在辖区各个乡镇的情况,除对庭内干警严格要求,公正办理案件外,还在工作之余,针对会亭镇火机制造企业较多,其具有高危险,人口密集的特点,先后50余次到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讲解,同时为了防止企业合同风险,向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法律咨询热线,使企业生产向良性稳定的方向发展。此项活动得到了企业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拥护和肯定,同时也为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农民问题是社会的最大问题,而农民的问题关键也是土地问题,虽然国家的土地政策,农业承包地自九八年第二轮延包以来30年不动,但当地农村依据自制的村规民约进行小调整的较多,且很少按正规的程序进行,这使影响农村稳定的土地纠纷变得复杂而棘手。为了解决好此类纠纷,会亭法庭利用农忙时节深入到各个村委、田间地头进行《土地管理法》《农业承包经营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利用一切可行的机会大胆进行普法讲座,积极指导村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此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会亭法庭所在的辖区上访率急剧下降,辖区群众情绪稳定,土地纠纷减少,社会群体矛盾消除。

    另外她还本着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在会亭辖区的业庙乡有一对无儿无女的年迈夫妇,他们坐在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上被两条狗拉着,他们找法官想问一下他们仅有的一块地被侵占的情况。张艳同志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详细询问情况后立即陪他们前往现场查看,并对侵权人讲明利害关系,从论理道德上进行说服,侵权人高昂的头终于低了下去,主动向老人赔礼道歉,自动消除了影响。虽然老人反映的问题解决了,但老人的生活一直牵挂在张艳心上。多次找老人所在地村委、乡政府协调,把老人的情况向他们反映,通过争取,两位老人参加了五保,他们的生活安定了下来。张艳就是凭着这份对人民如亲人的情怀,感动着那里的百姓,受到他们的爱戴。通过努力会亭法庭的整体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院先进行列,而这位外表柔弱的女子也越来越得到全院同志的喜爱,其工作能力得到了院党组的认可。张艳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自己的人生篇章,她把青春奉献给了自己热爱的事业。

        四、清正廉洁  秉持公心

    张艳深知,法官是一个主持公正、伸张正义、明辨是非的群体,惟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秉持公心,才能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维护好人民法官的形象。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她始终格守自己的信条,坚持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清正廉洁,纤尘不染。张艳无数次回绝了当事人的吃请,推辞了当事人的礼品,为的是维护人民法官的光荣和尊严,不允许有任何徇私枉法的行为出现。

    铁肩担道义,真情为人民。这就是张艳,一个格守职守,积极进取、默默奉献,充满爱心的好法官。她以自己一点一滴的亲民爱民情怀、司法为民的模范行为,在百姓心中刻画出了人民满意好法官的良好形象,塑造了新时代女法官的高尚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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