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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立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1-01-07 14:24:34


夏邑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立案工作新机制,强化民生司法,采取多项措施做好立案工作,把便捷、和谐、公正、高效的便民措施落实到立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司法理念。

        一是制定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立案庭在坚持“一站式”立案模式的基础上,继续强化诉讼引导和服务功能。该院设立诉讼引导员,方便群众诉讼。为避免人民群众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不知如何打官司、如何诉讼、该办理哪些手续等,该院在接待大厅设立专职的诉讼引导员,给前来进行咨询或诉讼的群众提供诉讼引导和义务法律咨询,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疑惑,让他们明明白白的打官司。

        二是强化对一些新型案件、群众性案件的立案管理工作。该院要求立案庭准确掌握法院受案范围,理清各种法律关系,做到既依法支持当事人诉讼,又不扩大案件受理范围。对于应由行政部门主管的案件和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应由有关部门处理,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和介入不应由法院处理的纠纷。

        三是认真做好立案释明工作。法官释明权是指法官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陈述的意见等不明确、不适当的情形下,由法官对当事人进行发问、提醒、启发等,要求当事人对上述情况作出解释或补正的行为。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当事人法律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法官的释明权的行使就更为重要了。该院要求立案庭的法官在审查立案时,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释明工作,特别针对起诉的案件有无管辖权、诉讼中存在的风险、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等等都要进行认真的释明,以避免因释明工作做的不好而导致当事人缠诉、缠访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立案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该院先后制定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审限跟踪督办、接待来访登记、院长接待日等制度,以制度作保证,从立案的源头就开始加强对案件的监督,以规范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变被动立案为主动服务、主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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