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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强化五种意识改进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1-01-07 14:26:22


2010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密切法院、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端正干警的工作态度,树立法院干警清正廉洁的工作正气。夏邑县人民法院从强化干警的五种意识入手,强化队伍管理,狠抓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危机意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现,法院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和困难。该院要求法院干警特别是中层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不断提高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学习,切实解决思想上夜郎自大的问题,不断做出新业绩,创造新辉煌。

        二是强化机遇意识。近几年来夏邑县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也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该院党组要求全体法院干警要不断提高机遇意识,抓住发展带来的机遇,切实解决思想上“坐、等、靠”的问题,主动为夏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提供司法服务,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该院要求广大干警要从思想上提高责任意识,办案要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切实解决在办案中对当事人的蛮横态度,解决严重不负责任、司法文书不规范、判词说理不明、遗漏裁判事项、办错案、假案的问题。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该院要求每一位干警都要努力提高创新意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领导方式,切实解决思想上固步自封,实践中凭经验办案的问题。

        五是强化自律意识。当前法官队伍面临的诱惑更多,面临的风险也更大,该院严格要求全体干警要自觉提高自律意识,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解决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滥用职权、特权思想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该院通过不断强化干警的危机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使得该院的干警作风焕然一新,作风得到了改善、纪律得到了加强、态度得到了端正,确保了该院的各项工作得以健康顺利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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