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夏邑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做到以制度引导人、规范人、监督人。
一是为提高干警自身素质,完善制定了《每月底集中学习制度》、《定期汇报思想工作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全方位督查、监控干警的业务及学习活动。
二是为防止干警赌博酗酒,完善制定了《关于工作日期间饮酒、赌博、酗酒的处分办法》,加大了处理力度,对外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举报邮箱,对举报经查属实的,是一般干警的待岗处理;是中层领导的,将先停职后检查;是主管领导的,一律停职,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免去领导职务。
三是为加强队伍建设与机关管理,制定了《司法礼仪规范落实督查办法》、《关于加强对干警配偶子女管理的暂行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的十项规定》、《思想工作定期汇报制度》、《行政日常工作秩序管理制度》。
四是为防止法官办人情案、利益案,完善制定了《法官违法违纪办案处分办法》、《案件责任倒查办法》和《错案追究制度》等等。最近,又建立了案件说情公开制度,法院领导和审判庭负责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有人说情要求照顾的,在合议庭评议和审判委员会审议案件时应当进行说明,不予说明的,按关系案、人情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