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夏邑县人民法院围绕“三个方面”全面加强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将全院干警的执法行为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记录下来,进一步规范、监督和约束干警的执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林运升任组长,副书记吴善运、纪检组长秦思勤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执法档案建设工作领导组,负责督促、指导全院的执法档案的建设、落实情况。下设执法档案建设工作办公室,具体办公地点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执法档案建设的组织、内容建立、文本管理等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档案管理。为确保干警执法档案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我们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根据“科学分工,交叉考核,相互制约”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一庭一盒,一人一册,详实记载,定期考核”的方法开展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工作。由政治处和监察室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全院建立执法档案的工作,同时负责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三是注重执法档案的应用。结合业务实际,我院将干警执法档案内容设置为执法干警基本情况、年度干警执法办案情况和年度干警执法考核情况三个部分,根据执法档案记载的情况,进行质量考核,确定干警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档案记载的执法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和提拔重用的依据,对出现错案及办案质量不高的,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业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