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民村这一工作大局,把服务“三农”作为自已审判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审判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努力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
一是针对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努力做到优先审理、优先办结,并且在排期开庭、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考虑到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以方便农民诉讼,减轻农民的诉累。
二是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调解职能。通过送法到村口、开庭在农家、调解在地头,将审判场所前移,并简化诉讼程序,拓展巡回审判空间。同时,坚持对涉农案件实行“调解优先、每案必调”的原则,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加大司法为民服务力度。该庭人员常常深入乡村、学校、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实实在在地为农村和农民服务,将司法为民的触角伸到每家每户,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