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夏邑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案件审限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今年以来所审结的诉讼案件中无一超审限,结案时间平均缩短15天,实现了诉讼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审限监督管理办法》、《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审判人员个人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各庭审理情况排名、案件审限临界催告督办、延长审限报批和超审限案件结案件情况周通报制度,通过对每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时间监控,以制度促效率,避免人为延迟诉讼。
二是建立审限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收案号、案由、立案日期、法定期限届满日、不计入审限天数、催办通知日、结案日期、承办人、办案天数、备注等。要求各法庭每周五必须上报本庭本周的收结案数,及时掌握各庭五天内的审判动态及审判信息,为催、督办案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是严把审限审批关。在立案时填写审限跟踪表,在审限即将到期前由立案庭发出催办通知书,随时提醒承办法官尽快审结。凡要求延长审限均需填写案件延期申请表,写明理由,由庭长严格把关,交分管院长审批。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年初由院长和主管副院长、主管副院长和庭长、庭长和一般干警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规定杜绝超审限、超执限案件,如有违反,直接责任人与相关领导分别在全院干警大会和院长办公会上作深刻检讨外,还将扣罚责任法官全年奖金,取消其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