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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巧借外力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发布时间:2011-04-04 09:39:31


       3月23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在有关金融机构的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一次性执行到位标的款16万元,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仅用了三个小时,受到了当事人的大力称赞。

        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借给被执行人刘某某现金16万元,双方签订了公证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刘某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申请执行人郭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月23日早上8点30分左右,申请人郭某某到法院立案执行刘某某,并向法院提供了一条执行线索,称被执行人在县城某个金融机构有一笔大额存款可供执行,但具体是哪个银行不清楚。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人员十分珍惜这一稍纵即逝的机会,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趁机转移财产,执行人员立即携带着查询、冻结、划拨等有关手续前往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由于县城内分布着中行、农行、建行等六七家金融机构,无法确定被执行人的存款究竟存放在哪一家,于是执行人员就采取了最笨也是最管用的办法,一家银行接着一家银行的查询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人员不辞辛苦的奔波,当他们查询到第五家金融机构工商银行的时候,惊喜出现了,经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刘某某在该行确实存放着较大一笔存款。执行人员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在银行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迅速对该款进行了划拨,11点40分,就将16万元巨款划到了指定的帐户上。就这样,从获取执行线索到执行到位,执行人员仅仅用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他们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受到了银行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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