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使该院的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赢得了信任和理解,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一是将司法公开的理念贯穿在整个司法活动中,筑牢司法公开的思想基础。该院严格执行宪法及有关法律中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在加强干警自身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的同时,注重主动宣传自已,将司法公开的理念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部过程,将整个司法活动逐渐向公众公开,为公众所知晓,受到公众监督,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法院。
二是注重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先后设置了诉讼引导台、电子显示屏等硬件设施,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立案、信访接待大厅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判后答疑,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和诉讼。
三是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该院在法院开放日活动中,主动邀请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学生以及社会上的其他公众参观法院、旁听法院庭审,并组织他们与法官开展座谈,安排法制讲解员为他们讲解基本的法律知识。
四是认真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将裁判文书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该院及时将生效裁判的法律文书上网发布、及时更新,使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查看裁判文书了解法院工作动态,方便群众零距离地触摸法治。
五是加强宣传,推进审务公开。通过县电台“行风热线”、法院网等多个平台,公开法院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问题,增强司法透明度。加强与媒体沟通,强化司法宣传,公开法院信息。推行法律宣传进企业、进农家、进校园、进机关,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广泛宣传法院工作,实现法院工作零距离
六是加大对司法公开监督的力度。该院统一由监察室受理涉及司法公开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设立了监督投诉热线电话及群众意见箱,并把群众新提意见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当事人统一发放征求意见表,让当事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把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将评价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