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夏邑县共青团工作会议在夏邑县圣源学校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传来喜讯,因2010年年度工作成绩突出,夏邑县法院团支部再次被团县委评为“先进团支部”。
2010年,夏邑县法院团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共青团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在院党组和团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院党组和团县委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务实创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青团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2010年,夏邑县法院团支部以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为重点,以开展各项团内活动为依托,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为抓手,以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为已任,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业务素质;(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团员青年深入街道、社区、学校等,为各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群众的法律难题。(三)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关注贫困家庭,资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四)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弘扬高度职业文明;(五)开展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增强团员青年的体魄,培养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生活情趣。(六)加强团组织班子建设,形成坚强的战斗集体。
2011年,夏邑县法院团支部决心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团县委的指导下,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夏邑县法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