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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多措并举促裁判文书质量稳步提高

  发布时间:2011-05-10 07:35:44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夏邑县法院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严把法律文书制作、签发、印制、盖章、评查等各关键环节,加强法律文书规范化管理,全院裁判文书质量得以稳步提高。

        一是严把文书制作签发关。将常用法律文书进行编印,统一文字字体、段落编排、页面版式等,并下发到各业务庭,要求各庭参照执行;在文书签发上要求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先由承办法官拟定初稿,交庭长审核后报请分管副院长签发;经合议庭审议的案件,法律文书由承办法官拟出初稿,核对无误后再依序提交审核、签发。

        二是明确校核人员责任。该院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文书校核登记表》,用于载明校核文书承办人员、文书交领时间、校核情况等内容,同时规定被校核的法律文书存在校核方面的错误,记入考评;未按校核完毕的裁判文书打印,出现差错由承办法官承担责任;校核人员对其校核范围内出现的差错承担责任。

        三是实行盖章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印章管理使用规定》,对需加盖本院印章的法律文书,由印章管理人员按规定严格审查把关,对附有签发权人签发原件的文书方可盖印,填充式法律文书须干警亲自到场,明确应予审查的事项,对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后方可盖印,反之则不予盖印。

        四是成立案件审管办。抽调法律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到审管办工作,具体负责日常裁判文书质量的评查等工作,对经审管办确认有违反相关规定情形的按本院审判质量考评办法及岗责考核规定扣分,对引起不良后果的差错裁判文书每份扣发承办人一定数额奖金,并将差错的文书在本院一定范围内予以展示。

        五是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奖励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文书评比活动,要求凡助理审判员以上的审判业务人员每人报送1-2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判决书,每月底前报送至审管办,由审管办评选出3份优秀文书予以奖励,对存有瑕疵的文书及时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并将评比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六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若干规定,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全面及时的完成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踊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由“网友”点评裁判文书,并及时进行跟帖回复,进一步增强了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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