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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16 08:09:41


    5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各基层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院认真组织学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济源市法院司机孔令斌擅用公车涉嫌交通肇事事件的通报》。接中院通知后,夏邑县法院立即行动起来,召集全院司机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使广大司机认识到,济源市法院此次公车私用事件的发生,暴露出该院在车辆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安全教育不到位,部分司机守法意识淡薄,单位日常管理松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夏邑县法院决心引以为戒,从四个方面着手抓好车辆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一是加强教育学习,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培训,坚持学习日制度,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严格派车制度,驾驶员出车必须携带派车单,做到用车有申请,回院有报告。三是严格管理,每天由值班领导检查公车停放情况,并通过院电子屏公示,严禁节假日使用公车从事非公务性活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四是严格查处。由院纪检监察室、行政科、法警队、办公室不定期地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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