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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确保正确理解适用

  发布时间:2011-05-30 14:4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今年5月1日实施后,夏邑县人民法院立即组织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学习,为正确理解、准确适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次学习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的集中学习,旨在使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全面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弄清立法原意,为准确贯彻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刑法修正案(八)是新刑法颁布以来最大一次的修改,修正力度之大,修改法条之多,是我国刑法史上所没有的。该修正案取消了13个罪名的死刑,第一次对刑法总则进行了修改,内容涉及调整刑法结构。对一些严重暴力犯罪判处死缓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和延长在监狱的实际最低服刑期限作了新的规定;将“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法律化,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彰显了保护民生的立法原则;调整了数罪并罚的刑期,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一些刑罚规定进行了调整,不仅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而且使我们国家刑罚的结构更趋合理,对于我们严格执法,准确打击犯罪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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