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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法院判后延伸服务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1-06-22 11:48:46


       夏邑县法院为进一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办案效果,采取六项措施做好判决案件的后续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实行判后延伸服务案件1300余件起,判后回访16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1余万元。

        一、设立判决咨询台,实行判后释疑制度。该院在要求办案法官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在信访接待室设立判决咨询台,派专人就判决中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明法析理。同时,对败诉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作出细心解答,促使败诉当事人服判息诉,提高当事人对生效判决的自动履行率,有效提升案件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

        二、推行判决书后附法律条文制度。在不改变最高法院对裁判文书统一格式要求的前提下,在判决书之后附上判决依据的详细法律条文,让被告人更加直观地理解法院裁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增强法律文书裁判的透明度,让法院判决更有说服力和公信力,真正收到“裁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三、实行执行程序告知制度。在结案后,执行法官主动将判决信息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属于移送执行的,及时启动执行程序;属于其他案件的,依据判决生效时间,在自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主动打电话、发短信或捎口信通知权利人,提醒及时申请执行,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四、实行判后回访制度。该法院秉承“无情执法,有情普法”的司法理念,开展极具人性化司法的“判后回访”,并由惯例形成制度。法官在每审结完一个案件后,都要走出法庭与案件当事人及案件相关连的人亲密接触,倾听他们对法院审理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同时,向他们解释、解答案件中的法律疑问,宣传法律知识,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判后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判后回访,送法送情,使法官的形象得到重塑。

        五、实行申诉信访释案听证制度。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对当事人的申诉、信访,由原承办法官或与立案信访法官共同对当事人进行释案,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针对涉及面广、影响力较大的典型信访案件,实行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所在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综合治理,共同解决。

        六、建立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经济救助制度。该院对生活困难、一时无法实现合法权利的群众提供经济补偿和帮助,保障其渡过难关,并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当事人的生活难题,让他们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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