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结合当前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特点,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作为全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50件,其中调解639件,调解率达98%,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矛盾化解理念。要求各业务部门要树立调解优先意识,要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从政策、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拓宽调解领域,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明确排查范围。要求各业务庭在排查各种社会矛盾时,既要排查尚未解决的老问题,也要排查新出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排查群体纠纷、农民工纠纷、涉农利益、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特殊群体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
三是明确排查方法。排查各种社会矛盾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敏感期排查相结合,各部门将排查情况报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备案,排查不全面影响全院整体工作的,除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外,将对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
四是建立排查工作台帐。各部门都要建立排查工作台帐,建立电子档案,汇总登记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都要备案登记;对确定的重大矛盾要逐一建档,登记问题名称、主要诉求、工作措施及包案领导等情况,对特别重大问题逐件登记备案。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平时掌握的各部门的矛盾化解情况和督查检查情况,对全院各业务部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每月通报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部门和部门干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