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把警车管理作为法院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采取“二课三查”工作模式,加强警车规范管理,受到了良好效果。
“二课”即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全院的警车管理、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由院领导或行政科人员给驾驶员讲解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管理规定,时时敲响安全警钟;聘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定期对专职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技术以及酒驾、醉驾等规定的学习培训,并进行测试,提高驾驶员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
“三查”即院长和分管院领导经常督促查看警车停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纠正;行政科和监察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警车使用和停放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察,凡发现用警车接送子女上学、走亲访友和参加婚、葬活动以及公车私用、随意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门口等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并予经济处罚。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室接到警车违规举报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