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司法技术科在院党组领导下,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认真贯彻落实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通过持续不断的警示教育全科室同志、狠抓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上半年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78起,没有一起违纪案件发生,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深化拒腐防变教育、紧密结合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五个严禁”教育、引导全体科室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提高思想境界和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建立完善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分类随机备选名册,委托司法鉴定案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通过随机抽签等方法确定,以确保委托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公开办事规则、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和办事期限,确保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对外委托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是细化监督制约制度,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过程中,对疑难复杂标的较大的案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按照注重源头解决,强化过程监督,坚持一般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程序中接受当事人监督。
五是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过程中,严禁与相关中介机构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程序,损害当事人利益,要求司法技术科人员在监督、协调司法鉴定部门工作,严格审查司法鉴定机构,该为为,不该为切实不为,不干设司法鉴定机构,确保鉴定机构公平、公正鉴定。
六是畅通当事人和群众对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中举报,投诉渠道,公布电话,进一步加大查处徇私舞弊案件力度。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司法技术科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保证了工作质量,增加了效率,保证了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今后,司法技术科将继续严格规范管理,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以对审判和执行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每一起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