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夏邑法官巧执行 借鸡生蛋获双赢

  发布时间:2011-07-16 15:34:25


7月12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巧用“借鸡生蛋租赁抵债”的方式圆满执行和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实现了当事人双赢。

        2007年初唐某建砖瓦厂时向何某借款27万元,承诺2008年年底归还。由于经营不善,砖瓦厂严重亏损,被迫停产,未能返还何某的欠款,何某遂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夏邑县人民法院判决唐某偿还何某借款27万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未履行义务,何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到各金融机构、车管、房管等部门对唐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唐某在银行无存款、无交通运输工具,只有砖瓦厂一个、制砖设备一套烧制砖瓦用的煤、粘土等。申请执行人申请对砖瓦厂内财产进行查封。执行法官考虑到,砖瓦厂设备为专用设备,变现拆除后价值大大降低,不但申请人的权益不能实现,被执行人将因此受到巨大损失。当了解申请人有干砖厂的想法,被执行人唐某无资金周转,砖瓦厂将面临倒闭时。执行法官巧用“借鸡生蛋”的方式,耐心斡旋,最终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唐某将砖瓦厂交付给何某使用一年抵偿全部债务的和解协议。这样不但何某的债权得到了实现,也为唐某保住了砖厂,给唐某下一步生产奠定了基础。该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执行法官充分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了双赢,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7439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