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三治三提”专项活动进入查摆剖析阶段以来,夏邑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商丘中院及夏邑县委指示精神,一切为民着想,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开拓工作新思路,把构建“四型”人民法庭作为法庭工作考核指标,被社会各界称赞为“服务大局作风硬、办法多、战斗力强,足以信赖的法院队伍”。
一是大局工作实行“主动型司法”。不断探索寻找本辖区主动型司法的工作方法,定期不定期向党委、大人汇报工作,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尊重基层党委、政府对人民法庭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
二是司法为民工作实行“跑腿型司法”。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方便边远群众,解决诉讼难,利用巡回审判点搞好法制宣传,主动深入群众周边办案,尊重善良乡风民俗。
三是案结事了工作实行“借力型司法”,充分发挥法庭调解的工作优势,要求人民法庭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矛盾和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四是法庭建设工作实行“创优型司法”,强化院内机关庭长与法庭庭长的岗位交流,形成基层法庭之间“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强化物质经费保障,营造以人为本,规范有序,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