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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四项活动”推进审判作风大转变

  发布时间:2011-08-10 09:39:31


    作风大转变要以整顿审判作风、工作作风为突破口,为此夏邑县法院开展四项活动,着力解决法官职务履行、生活言行、亲民爱民形象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好作风树形象,以好形象树权威。

    一是开展“建设开放型法院”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社会的沟通,主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开放法院审判工作。一是开展“开放月”活动,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和组织群众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社区参与调解作用,全面推行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制度,让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司法活动,实现“阳光操作”。三是开展以便民诉讼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便捷立案、就地调解、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减轻群众诉累。四是争当“爱民法官”,引导法官进百姓屋、说百姓话、办百姓事。五是强化法院行政管理,加强警车管理和枪支弹药管理,真正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言行得当、办事公道、执法文明、服务规范。

    二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夏邑法院开展争当“杰出法官”、“庭审标兵”、“调解能手”、“岗位标兵”、“十佳书记员”、“比武标兵”,争创“优秀法院”、“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争先创优活动,层层评比,层层比武,层层竞赛,培育和树立一批不同岗位的标兵,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掀起比业务、比能力、比作风、比贡献热潮,展现夏邑法院队伍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

    三是开展巡视督察活动。建立和完善巡视督察制度,重申人民法院“八项纪律”和“十个严禁”要求,检查落实强制性规范。成立巡视督察组,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督察等形式,对各级法院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巡视督察,巡查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及业外活动,巡查警车乱停乱放行为,一旦发现问题,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通过个别法官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的事例,从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入手,举一反三,查找身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整改;二是开展文明廉洁进家庭活动,召开家属座谈会听取意见;三是设立投诉电话,推行随案监督卡,建立随案监督制度;四是强化督查力度,对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必查,对损害法院队伍形象的问题必究,对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必纠,对边整边犯的干警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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