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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家具”事件法社会学小议

  发布时间:2011-08-15 16:10:27


    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出《达芬奇天价家具“洋品牌”身份被指造假》节目披露国内高端家具品牌“达芬奇”涉嫌造假。节目一出国人哗然,舆论一片声讨。造假一方大义凛然、毫无畏惧;受害者一方虽群情激奋但声势减弱;市场监管者一方寂静无声,仿佛“此处黎明静悄悄”,此情况着实让旁观者奇怪。

    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法律一直是实现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转型社会中,法的控制更多的体现在法对经济的作用上。法律一直是扮演着“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角色,在法律政策层面我们常常采取唯经济论:立法、执法为经济建设服务。中国三十年来的社会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根本也在于政府强力推广的市场经济。立法上放松政府管制,鼓励私有经济;执法上对经济层面的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法律的工具价值不断的放大到最大,最大化的极限就是异化,为经济建设服务,往往变成了为企业服务务。

    在达芬奇家具事件中,“此处黎明静悄悄”让普通人着实让人费解的背后就是异化了的“为经济建设服务”在作祟。法律政策价值上转变后,在立法执法中难以避免的产生倾向性。立法上对企业进行扶持,尽量的避免对企业施以重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虽然规定了“双倍赔偿”,但是相比较其他发达国家立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较小,不足以震慑弄虚作假者,使得商家的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所得。同时立法还设定了一些不方便消费者维权的技术性障碍,如消费者权利受侵害诉讼中消费者利益难以保护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举证困难。消费者往往因为无法举证或举证不力而导致败诉。执法上维护企业的倾向性更为明显,如中海油渤海漏油事故,几百平方公里的海面受到污染,行政处罚只有可怜的20万人民币。达芬奇家具事件中市场各环节的监管者在最初的表态后,立即鸦雀无声,达芬奇更是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以至于网上有人悲观的预测达芬奇家具造假事件将会不了了之。

    转型社会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政府作为市场的推广者和监管者,负有绝对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特别是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环境问题恶化,承载能力下降等等。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已再难维系经济的高速发展,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必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代替单纯的经济发展,实现人、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在法律政策层面上,法律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在立法、执法上必须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经济为主,把人的价值放在第一位,确立社会和谐的基本观念。

    目标已经确定,但是积重难返,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市场的监管者应当站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站在一个市场发展的高度,认真对待,积极作为,给消费者一个公道,给市场一个公平。不然连这个社会的有钱人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老百姓,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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