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化解社会矛盾,防止上访、缠诉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推出“三变”工作举措,执结了一大批执行难案,树立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一、变“上访”为“下访”。根据立案时间对三个月以上未执结的案件,承办人员必须电话联系式主动上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宣传法律,做好解释,征求意见,询问被执行人情况,告知下一步打算,稳定当事人情绪,防止上访现象发生。
二、变“无情”为“有情”。要求执行人员实行人性化执行,杜绝“冷、横、硬、推”的作风,一心为民。采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切实感受当事人的处境和利益,摒弃简单粗暴的执行方法,力争调解结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三、变“正点”为“全天”。执行人员一改过去正常上班,八小时工作机制,实行全天上班,手机二十四小时不得关机,随叫随到,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执行人员手机号码,接到举报无论任何时间确保以快速度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