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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圆桌审判”温情感化失足少年

  发布时间:2011-08-18 12:24:27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针对青少年犯罪案件,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由法官和公诉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起围坐在椭圆形审判桌旁,营造宽松和谐的法庭气氛,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的心理,从而有利于对其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和挽救。

    图为该院少年庭于8月17日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依法不公开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李某寻衅滋事一案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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