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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多措并举妥善化解劳动争议案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1-08-19 07:54:28


    为妥善处理好各类劳动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夏邑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审判原则,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机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5件,调解率达98.6%。

    一是成立专门合议庭。该院在民事二庭成立相对固定的合议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并组织审判人员学习了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能力。

    二是抓好案件质量。要求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法律行为,避免因程序问题引起当事人的不满,确保做到程序公正。同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每一起案件,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抽查与复查相结合,做到不放过一个细节问题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三是坚持调判结合。对于一般劳动争议,运用案情回顾、法律释明、情绪疏导的方法,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努力化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针对工伤赔偿、追讨工资类案件,从保护劳动者出发,实行全程调解法,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促使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四是优先执行保全。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等事关劳动者生存的案件,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保证劳动者尤其是外地农民工在诉讼期间的正常生活,结合劳动者生活状况,适当放宽先予执行的条件。此外,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诉讼期间抽逃资金、转移财产,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五是积极开展宣传。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企业领导层及职工能够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同时在案件的审理中,做好相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和协调工作,从根源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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