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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积极构建执行长效机制提升人民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1-09-01 07:43:55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不但是为了要个说法,更希望法院能够确保其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为把实现百姓合法诉讼权益落实到位,探索建立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夏邑县人民法院从外部、内部、源头三个方面着手,齐头并进力破执行难。外部着眼于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内部致力于规范执行工作、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源头解决就是从案件“进门”抓起,树立法院工作一盘棋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构建人民法院执行长效机制。

   (一)建立涉执信访处理机制

    夏邑法院坚持以信访处理促进执行工作的理念,率先成立专门的涉执信访处理机构,将综合裁决组更名为信访裁决组,指定专人负责涉执信访案件,同时制定了《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监督及信访处理暂行办法》,通过对信访案件的审查,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并确立起严格的承办人问责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涉执信访处理机制,推动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建立执行案件自查评查制度

    执行局专门召开了全体执行干警参加的案件自查评析会议,随机抽取已结执行案件八十余件,逐一进行自查、评析,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县人大在案件评析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仔细分析,对存在问题的案件承办人予以点名批评,会后立即制定了《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业务学习与案件质量督察有机结合,从案卷细节问题入手,形成了执行案件自查评查制度。

    (三)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执行局在清积活动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多次就清积活动的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向县委领导和县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获得了县委、县府的大力支持,并在县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草拟《关于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夏邑县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等文件,形成了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联动机制等机制。这套机制已初现成效,在清积活动中,县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农商行夏邑支行对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和财产状况进行了大批量的查询,充分履行了协助执行义务。在开展具体工作时,也时刻不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例如在组织干警驻村执行积案前,请求县委政法委专门就各镇街协助驻村执行的问题下发通知,详细规定各镇街的协助执行义务,给干警驻村执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

    “五定一包”责任制即“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用足执行手段,强化财产调查和处置,综合运用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又注意讲究执行方法,防止“杀鸡取卵”,力促经营者之间的双赢,加强对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对于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其他积案,根据我县农村面积广大,被执行人主要分布在农村的特点,同时派出五个执行组,分赴各镇街,逐村逐社开展财产调查和执行,各执行组吃住在农村,夜以继日展开调查,与熟悉当地情况的村社干部、当地群众相互配合,迅速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时化解这部分积案百余件。

    执行程序是判决正义由书面向现实转化的渠道和保障,执行工作的力度及效果直接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和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能实现的正义不是正义,不积极有效地执行生效的判决是比审判不公正更严重的不公正。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夏邑法院执行工作各项举措成效明显,在圆满攻克“清积”工作的同时,案件执行率同比和环比都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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