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夏邑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通过积极做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十五年的信访案件。 申请执行人张某从执行员手中领到50000万元救助款,主动签订了息诉协议书,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款,明确表示以后再不上访。
1995年6月5日,张某同其他几个小孩在当时属被告某村委所有的变压器附近玩耍时手碰变压器触电,造成张某右上肢小臂截肢,头顶部至右肩部被烧伤,右脚小指缺失,形成纠纷。因当时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当事人不服判决,分别上诉、申诉。案件先后由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进行了五次审理,最终判决村委赔偿62950元,供电局及其他涉案人赔偿78000余元(已赔偿到位)。判决书生效后,村委会等无力支付赔偿款,迟迟未履行赔偿责任,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多年来,法院虽多次执行,无数次努力,终因被告村委会无集体资金致使该案陷入僵局。张某以自身残疾,经济困难,法院执行不力为由,频繁向有关单位上访。面对张某的实际困难,法院及被告所在乡镇先后对张某进行了司法救助。但因债权未全部实现,张某仍经常到有关单位上访。2011年7月,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实现人文关怀的宗旨,我院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与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协商,决定筹集50000元资金,按执行救助办法, 解决张某的困难。
为了使张某能够接受救助款,一次性了结问题,法院领导、执行法官主动到张某家中,耐心细致地给张某讲道理,告诉他被执行人村委会现时的状况与难处,最终张某表示谅解,自愿放弃对剩余款项的执行。承诺决不再上访,在收到司法救助款并签订息访协议书后,张某感激地说:“法院拿我当亲人,东奔西走,多方协调,帮我解决了问题,我以后再也不上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