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夏邑县人民法院建立“四个机制”确保“大调解”工作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1-09-09 09:46:12


    开展“大调解”工作以来,夏邑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构建“四个机制”,努力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社会调解的整体联动,确保“大调解”工作见实效和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立案调解机制,前移司法调解关口。该院设立立案调解中心,制定2名法官负责立案调解工作,并在立案阶段借助人民调解、社会调解等外部支持,不断为调解工作注入活力。

    二是建立特邀调解机制,整合社会调解资源。该院设立了特邀调解员库,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社区干部等人员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并着力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指导,利用其特殊的工作角色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帮助促成纠纷调解。

    三是建立网络调解机制,及早化解矛盾纠纷。该院不断深化“三级网络”,在已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纵向到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级各机关单位的联动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的联系平台。该院以“三级网络”为载体,有声有色地开展了诉前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确保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立定点联系机制,打造多元调解格局。该院主动到劳动、工商、房管、司法、公安等单位设立法律服务点,并定期到各乡镇、村社开展法律培训,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纠纷调处等服务,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水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9643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