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整体工作目标,夏邑县人民法院立足自身实际,从五个方面加强规范化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规范决策管理。该院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自觉查问题、找不足、定措施,在团结实干、自律廉洁方面做出表率。
规范审判管理。该院以庭室为单位对审判绩效进行评估排队,每月将办案法官的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制作成表格,在全院进行通报,增强了法官办案的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自觉性,开创了“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素质,向管理要形象”的审判管理工作新局面。
规范队伍管理。该院修订完善了包括《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审判管理实施办法》等内容的制度汇编。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对工作出现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在考核中相应扣分,并将庭室的考核位次和奖励挂钩,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规范行政管理。坚持考勤制度和值班制度,做到每天点名,不定时抽查在岗情况;严格遵守警车管理制度,杜绝公车私用、非公务使用警车,做到重大节假日期间一律封存;严格落实通报制度,对每个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情况、遵章守纪情况、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定期通报、限时整改;加大对司法礼仪的督查力度,对开庭时着装不规范、用语不规范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
规范干警行为风纪。以“五除”和“三治三提”活动为契机,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典型案事例教育干警廉洁执法,使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提升;同时加强对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和礼仪文明等方面进行培训,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文明执法形象,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要求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