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围绕审判抓管理、促绩效,认真开展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绩效评估为重点的审判管理工作,形成了审判管理促案件质量、管理促审判效率的良性发展。案件审理周期、案件审结率、调解率、执结率等多项主要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一是注重审判流程管理。在立案庭统一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和分流工作的基础上,给予基层法庭一定的案件立案权;进一步完善保全工作程序,提高了保全工作效率,实现了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对民商事案件实行先交费后立案和当即立案制度;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减少提起诉讼的盲目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诉讼成本;成立案件审管办,稳步推进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工作,对各类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和催办、督办。
二是注重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完善本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对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案件评查的范围、案件评查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对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扣分标准进行细化,其内容涵盖立案、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及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同时将二审发、改案件,当事人信访、人大、政法委等领导机关交办、督办案件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逐案写出评析意见,提交审委会讨论,确定该案的评定等级。
三是注重审限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审限监督管理办法》和审判人员个人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各庭审理情况排名、案件审限临界催告督办、延长审限报批和超审限案件结案件情况周通报制度,通过对每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时间监控,以制度促效率,避免人为延迟诉讼。同时,建立审限管理台帐。内容包括收案号、案由、立案日期、法定期限届满日、不计入审限天数、催办通知日、结案日期、承办人、办案天数、备注等,为催、督办案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是注重案件调解。首先抓好“四个依托”。即依托人民调解员调解、依托人民陪审员调解、依托在当地有影响的案外人调解 和依托行政机关调解,促进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功能优势互补。其次注重“全程调解”。即送达文书和答辩阶段调解、开庭期间调解、庭后跟踪调以及执行环节的和解,认真做好公心引导、恒心沟通、诚心促进和耐心说服。另外,注意细心借鉴,在平时办案注重收集各类成功调解案例,在遇到类似案件时讲给当事人听,晓明利弊,使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有个直观的感觉,从而降低调解阻力,更好地促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