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法院为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对2011年的绩效考核落实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职晋级、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该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切实做好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制定科学、公平的方案,确保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该院参照省、市法院考核细则的基本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恰当设置指标数值,以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原则,逐项列举进行加分和减分,取得良好成效。
三、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对于在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的个人,考核分数高者,作为晋职晋级、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此举措公布以来,全院上下比、学、赶、帮、超蔚然成风,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