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开展以来,夏邑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扎实实开展这项工作,确保此次活动不流于形式,能够取得切实的效果。
一是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详尽、全面地安排部署回访事项,确定参加回访人员、重点回访对象、回访要求等。全院自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至审判员、执行员,全员参与,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尚未息诉罢访赴京、来省等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上访老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涉及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涉案人员诉讼能力较差,存在生产、生活困难的案件,有过激访苗头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涉案当事人及其亲属主动要求法院领导回访的案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回访的案件,均纳入回访范围,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切实解决当事人遇到的问题,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二是建立系统台帐,实时监督回访实效。对一些赴省进京信访老户,主要由院党组成员进行回访,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参加,采取多元化方式,联合当地政府、社会团体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力保当地社会稳定。
三是明确要求、严格责任。活动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回访的基本情况逐一认真登记,推动活动的规范、深入开展。对不落实回访工作制度,在办理回访案件中敷衍推诿、办事拖拉或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大办宣传,争取支持。院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该项活动的信息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并积极与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沟通联系,对在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做法进行大力宣传,引导活动健康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