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统计工作是人民法院行政辅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最直观的反映,为领导做好决策提供第一手最直接的资料。夏邑县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司法统计工作,该院的司法统计工作一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受到了市中院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该院的专职司法统计工作者多次获得省、市、县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表扬。
一、领导重视,司法统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该院为切实加强司法统计工作,一改过去司法统计工作由某个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司法统计工作重新纳入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范畴,由专人负责。院长亲自负责,院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的领导要对本部门司法统计工作质量负全责,每月的各项数据由部门层层上报,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院长签字后才可上报。
二、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司法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司法统计工作是一项相对枯燥的工作,这就要求司法统计工作人员要有要极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该院每年年初都组织司法统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由院长和主管司法统计工作院领导亲自授课,从提高司法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强化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相对稳定、高效、富有战斗力的专业化司法统计队伍。
三、完善统计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好司法统计数据的重要参考作用。司法统计工作的成果最终体现在司法统计分析上,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确定统计分析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紧密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将司法统计中生硬的数据转化成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的生动的第一手资料,从而更好地指导全院的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